如何申请学费代偿
[已回复]
2021-01-29 20:39:30
您好! 本人2019年研究生毕业后到甘肃矿区工作,今年得知有学费代偿这项政策,想咨询一下往届生在校期间未办理过助学贷款,是否可以申请学费代偿?由于甘肃矿区行政划分的特殊性,需向嘉峪关市教育局还是兰州市教育局提交学费代偿申请? 谢谢!
官方回复
甘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-02-02 16:43:05
张寒玉您好:
您于2月1日在厅长信箱反映学费代偿的问题,现答复如下:
根据《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甘财教〔2019〕60号)附件8:《甘肃省基层就业国家助学贷款学费代偿实施细则》规定,我省高校毕业生到我省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服务,工作满三年且连续考核称职的,对其在高校期间申请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缴纳的学费进行逐年代偿,代偿额度按其实际缴纳的学费计算,每学年最高不能超过本人当年实际国家助学贷款。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连续服务期满后,向就业服务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递交《甘肃省基层就业国家助学贷款学费代偿申请表》。由于您不属于我省高校毕业生且在校期间未办理助学贷款,故不符合学费代偿条件。
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,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。
甘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2021年2月2日